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8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卞华舵先生未参加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许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董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原章程第十一条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生产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生产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生产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款修改为: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生产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
    附:个人简历
    许国强,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大专。曾任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劲,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大专。曾任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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