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2月16日刊登后,公司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拜访投资者、召开投资者座谈会、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沟通和交流的结果,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7年2月27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7年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和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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