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10月12日下午2:00、2:30及2:45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二、批准关于因本次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的议案。
四、批准关于同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按中国大陆的有关法规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议案。
五、批准关于授权公司执委会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批准关于公司2007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批准关于分配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八、批准关于调整产品及服务互供业务关联交易豁免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批准了董事会提议的派发2007年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分别派发于本公司股东每股人民币0.137元(含税)和人民币0.013元(含税)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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