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6人,张建伟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王开国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王开国董事长主持,6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07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报告,并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性、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格境内投资者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资格申请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北京购买办公场所的议案》
    为发展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在北京购置办公场所,总价约为1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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