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制订《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同意公司在恒丰银行成都分行授信5000万元(含已经实施的3000万元)办理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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