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或“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3号文件核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现将本次换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换股方案
    1、中国铝业新增637,880,000股A股股份按照1.48:1的比例换取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全部431,000,000股包头铝业股份,即每1.48股中国铝业A股股份换取1股包头铝业股份。
    2、换股对象为包头铝业的全体股东。
    3、本次换股将于2007年12月28日实施。
    4、本公司新增A股股份具体登记结果及其上市流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余股处理办法
    换股对象所持包头铝业股份按换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顺序向换股对象依次送一股,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发放,直至实际换股数与本次中国铝业新增股份数一致。
    三、咨询办法
    1、咨询电话:010-82298675传真:010-82298620
    2、联系人:翟峰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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