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实施提示性公告

2007-12-27 0:00:00 代码:601600 作者: 来源:  出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或“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3号文件核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现将本次换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换股方案

    1、中国铝业新增637,880,000股A股股份按照1.48:1的比例换取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全部431,000,000股包头铝业股份,即每1.48股中国铝业A股股份换取1股包头铝业股份。

    2、换股对象为包头铝业的全体股东。

    3、本次换股将于2007年12月28日实施。

    4、本公司新增A股股份具体登记结果及其上市流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余股处理办法

    换股对象所持包头铝业股份按换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顺序向换股对象依次送一股,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发放,直至实际换股数与本次中国铝业新增股份数一致。

    三、咨询办法

    1、咨询电话:010-82298675传真:010-82298620

    2、联系人:翟峰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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