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递送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12月26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分别为黄文伟、吴洁、郑铭、张敏、陈丽满,其中陈丽满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张敏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推选黄文伟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选举黄文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吴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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