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铝集团)的通知: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于2008年1月8日签署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意向书》。关铝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29,102,9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7%。运城市国资委是关铝集团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矿集团和关铝集团,根据双方产业结构、企业产权结构调整的需要,并为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自业务发展的需求,双方达成转让意向。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同意在意向书签署后,开始就具体转让比例、转让方式及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谈判和沟通,并呈报各自有权部门审批。待双方各自有权部门同意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立于1950年,是以金属、矿产品和机电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为主,兼具金融、房地产、货运、招标、承包工程和投资业务,实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1992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55家企业集团试点和7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之一。1999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被列入由中央管理的44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06年,集团公司的总经营额为189亿美元,在中国最大500家企业排名中列第13位。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7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五矿名列第435位。
    由于本次转让尚需双方各自有权部门审批并签订正式协议,目前尚处于意向阶段,具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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