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月18日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宫晓冬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148,200,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1,300,344股的36.93%。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无网络投票情况。
    2.本公司无外资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增补林尤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
    同意148,200,2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美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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