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在协商准备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征求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自2008年1月28日(周一)起停牌。
    2、 公司将于近日公告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3、 如公司未能在2月4日(周一)之前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于2月5日(周二)复牌。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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