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5日在锦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志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较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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