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 月28 日发出召开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通知详见2008 年3 月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08年4 月17 日召开。2008 年4 月1 日,持有公司51.56%股份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以下临时提案,提请本次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4 月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议案不变。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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