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3818736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同意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短期融资券,拟按二期发行,每期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每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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