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59%股份,下称:甲方)与第二大股东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33%股份,下称:乙方)于2008年4月27日签订了《公司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甲方拟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乙方拟购买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本次重组采取整体资产置换方式,由甲方将下属房地产公司股权与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转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步骤为:甲方在公司经营地已全资设立壳公司-上海威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壳公司购买甲方下属房地产公司股权。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壳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持有的房地产公司股权、账面现金等)进行置换。甲乙双方约定,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作价分别参照其净资产的评估值。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将壳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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