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东方钽业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4,4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集团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办理完成上述3440万股股份质押解冻手续。
2008年7月11日,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44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集团公司所持股份的21.30%,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再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为贷款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11日至集团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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