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上报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补充资料及相关文件,并于2008年7月16日接到上证所有关审核意见函(II),要求公司在2008年9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进一步补充有关资料。按照该函的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齐备后及时向上证所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期限。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上证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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