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及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建立《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为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原煤。公司在2008年度代购煤款约为4000万元。
四、通过关于土地租赁费用变动的议案: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泰集团)租赁给公司的土地使用税大幅提高,经双方协商,从2008年起拟调整公司与华泰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价格,租赁费由每年2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根据公司现租赁华泰集团土地共计741060平方米计算,每年土地租赁费将增加2964240元。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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