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公布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告

2008-7-31 21:37:00 代码:600577 作者: 来源:  出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关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清算组申请闽发证券破产还债一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作出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大股东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0995200股;限售流通股30466800股)被福州中院冻结,冻结包括孳息,冻结期限自2008年7月28日起至2010年7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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