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凯喜雅)、杭州银行延安支行(下称:延安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延安支行向凯喜雅提供额度为壹亿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自抵押登记手续及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16.1%。除临安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两块住宅用地总计95152平方米作为第三方抵押物外,由浙江绿城西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已签署。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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