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和集团)相互担保事宜:公司本次拟定与济和集团增加5000万元的相互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互保期限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双方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合同;互保责任期限为互保项下贷款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止;互保责任金额为互保项下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涉及的全部债务。
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包括为济和集团担保的6000万元)。
三、通过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保密制度。
四、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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