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召开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同意公司启动私人银行业务的筹备和推进工作。
四、同意公司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集团授信共计12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届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贷款性质为有担保贷款,贷款条件不优于同业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条件。
五、同意公司用呆帐准备金予以核销金额为197846749.66元的损失类资产31笔。
六、同意将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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