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复星药业)于同日与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称:马应龙大药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复星药业将所持有的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138.78万元,复星药业持有其51%的股权,下称:湖北天下明)全部股权转让给马应龙大药房。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湖北天下明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6243万元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3269万元(包括湖北天下明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二、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香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下称:交行香港分行)申请了一年期1000万美元授信,同意公司申请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下称:交行闸北支行)为复星香港向交行香港分行开立担保函,并由公司对交行闸北支行因开具担保函而对复星香港享有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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