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氨纶:存款纠纷胜诉
2009-5-18 18:21:00 代码:002254 作者: 来源: 出处: 深交所
关于烟台氨纶与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世回尧办事处1000万元存款纠纷案,2005年12月15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烟台农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氨纶公司存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0,000元(计算至2005年7月7日,自2005年7月8日至判决生效之日仍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二、驳回氨纶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17元,由烟台农行负担60,032元,氨纶公司负担485元。
烟台农行不服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4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517元,由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前,该1000万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至2008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500万元。上述判决执行后,公司当期利润将增加500万元以上。
→查看烟台氨纶详细信息
烟台农行不服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4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517元,由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前,该1000万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至2008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500万元。上述判决执行后,公司当期利润将增加500万元以上。
→查看烟台氨纶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