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T秦丰(600248)今日披露股改说明书,公司拟采用“转增+资产租赁”的对价形式。
公司以现有股本12,8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应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1288.2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838股的转增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3股的对价。
同时,控股股东种业集团将929.85公顷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租赁给*ST秦丰经营,种业集团承诺提供经营租赁资产所需要的资金和相关支持,租赁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预计租赁期内*ST秦丰在不投入资金和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将合计取得6000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46股的对价。
由于种业集团以前述出租资产并承诺收益的形式代其他八家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这八家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种业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种业集团保证,*ST秦丰每个租赁年度内获得租赁经营收益不低于2000万元。如果经专项审计的租赁经营收益低于2000万元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经营收益不能实现,不足部分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由种业集团以现金补足。
如果种业集团不能以现金补足的,或者租赁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种业集团承诺将抵押的289.14公顷林地使用权无偿过户给*ST秦丰,同时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杨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就*ST秦丰股改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有权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以目前*ST秦丰的每股净资产0.78元/股向杨凌现代出让股份。
如该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杨凌现代出让股份且在方案实施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杨凌现代将以存量股份代为支付转增对价,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杨凌现代代为垫付的对价及其孳息,并经其同意后,由*ST秦丰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如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实施日前未明确表示意见,则其将按照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改方案支付其应支付的对价。但其若在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明确表示反对意见,杨凌现代将以持有的存量股份归还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代其垫付的对价及孳息,并经杨凌现代同意后,由*ST秦丰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ST秦丰(600248)今日披露股改说明书,公司拟采用“转增+资产租赁”的对价形式。
公司以现有股本12,8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应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1288.2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838股的转增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3股的对价。
同时,控股股东种业集团将929.85公顷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租赁给*ST秦丰经营,种业集团承诺提供经营租赁资产所需要的资金和相关支持,租赁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预计租赁期内*ST秦丰在不投入资金和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将合计取得6000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46股的对价。
由于种业集团以前述出租资产并承诺收益的形式代其他八家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这八家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种业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种业集团保证,*ST秦丰每个租赁年度内获得租赁经营收益不低于2000万元。如果经专项审计的租赁经营收益低于2000万元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经营收益不能实现,不足部分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由种业集团以现金补足。
如果种业集团不能以现金补足的,或者租赁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种业集团承诺将抵押的289.14公顷林地使用权无偿过户给*ST秦丰,同时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杨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就*ST秦丰股改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有权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以目前*ST秦丰的每股净资产0.78元/股向杨凌现代出让股份。
如该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杨凌现代出让股份且在方案实施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杨凌现代将以存量股份代为支付转增对价,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杨凌现代代为垫付的对价及其孳息,并经其同意后,由*ST秦丰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如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实施日前未明确表示意见,则其将按照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改方案支付其应支付的对价。但其若在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明确表示反对意见,杨凌现代将以持有的存量股份归还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代其垫付的对价及孳息,并经杨凌现代同意后,由*ST秦丰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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