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 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初步判断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 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现向贵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 股票代码:002668)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方 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18年7月16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是 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 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 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 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至少 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并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进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聘请及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规定 的相关文件。 三、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主要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名称:华道信息处理(苏州)有限公司(下称:华道信息)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花桥镇金华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鹏 注册资本:2179.845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06月16日 股东及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王雷 532.0321万元 24.41 饶康达 473.128 万元 21.70 杨鹏 500 万元 22.94 平潭沣石恒合投资管理 674.6894 万元 30.9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79.8450万元 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业务种类和覆盖范围经 营);提供业务流程服务;文档扫描、数据录入、档案影像管理、客户关怀、信 息核实与补全服务;软硬件开发和服务、系统集成和实施、上述相关信息咨询和 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广播电视 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网络工程、通讯工程设计;接受银行委托,提供信用卡 缴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华道数据实现营业收入38,857.82万元,营业利润1,562.35万元, 利润总额2,034.05万元,净利润2,003.38万元。 2017年,华道数据为了稳定团队,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施了股份激励, 确认了3,026.74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了当年的管理费用。若不计股份支付 的影响,2017年华道数据的营业利润为4,589.09万元,利润总额为5,060.79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交易对手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杨鹏、饶康达、平潭沣石恒合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饶康达为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权秀 洁女士与杨鹏先生为夫妻关系;平潭沣石恒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董事饶康达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商情况 (1)交易基本方案和交易方式: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预计收购方 式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最终方案以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2)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最终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并由公司和交易对手 方协商确定。 (3)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将根据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 确定安排业绩承诺,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本次交易涉及业绩承诺,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 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聘请中介机构事宜 公司将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合作所涉及的 收购标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 根据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5日上午开市继续停牌,承诺争取停牌不超过一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8年7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收购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16日开市起复牌, 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 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