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制度革新 市场化竞争再掀风暴

2008-9-4 9:45:00 代码:600030 作者:谢 盐 来源: 海通证券 出处: 顶点财经

    事件:2008年9月初,《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经纪人制度变革迈出重要步伐。2008年9月初,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预计,随着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日益完善,行政性的以争取营业部网点审批为主的证券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以市场化竞争特点的经纪人业务拓展将越来越受到各家券商的重视。

  本次《(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经纪人须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草案)》规定了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并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证券经纪人方可执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经纪人证书载明的代理权限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同时证券公司应当在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登记前,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3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并组织对证券经纪人的后续职业培训等。

  美国证券经纪人有经纪商和经纪人两种,形式非常丰富。美国证券经纪人有不同的称谓,目前以“财务顾问(Financial Consultant)”是最为流行的称呼。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三条第八款将其定义为“任何代理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美国法院则使用下列判断的标准:(1)该人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代理活动不一定是全国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显示自己为经纪人;(4)该人代客户保管了资金或证券。目前,美国广义的证券经纪人包括经纪商和经纪人两种。其中,证券经纪商主要分为:佣金经纪商、场上经纪商、专业经纪商和零股经纪商。此外,还有大量被雇用的各式个人经纪人等,包括销售经纪人和投资经纪人等。

  目前我国证券经纪人市场发展良莠不齐。在本次《(草案)》出台前,佣金实行自由化一段时间内,随着经纪业务的利润越来越薄,我国不少券商,特别是新成立的券商都曾经试行过经纪人制度,以应对自身网点和销售能力的不足。但是,由于实行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已经停止,而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规范的经纪人制度没有面世。这导致经纪人、券商和投资者之间出现了很多摩擦,而无相应法规解决。同时,制度的缺失也使得该业务处于灰色地带而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但是,也有一些如国信等深圳地区的券商,坚持走市场化的经纪人发展路线,经纪业务走在了行业前列。

  经纪人制度将使市场化竞争力强和全国布局的券商获得更快发展。我们认为,经纪人实行较早的深圳广东地区的券商市场化竞争力较强,《(草案)》出台后这些券商将借助多年经纪人实行经验,在全国推广,从而获得较快发展并取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例如,国信证券成立了专门的经纪人管理中心,集中对深圳地区营业部下的销售型经纪人进行招募、培训、选拔、考核和管理。目前,国信经纪人对其经纪业务利润的贡献度已从创立初的1%不到上升至30%左右。同时,我们认为,大型券商依靠其全国性的网点布局优势,将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同时,我们认为,经纪人制度的实行主要是使得各家券商之家争夺原有的投资者,而不会使得行业整体的市场份额明显做大;但是,考虑到销售型经纪人往往借助银行网点拓展业务又能够带来新渠道的投资者加入,长期看市场份额还是会稳步上升。然而,不可否认,在经纪人运用程度比较高的深圳地区,佣金率已从初始的0.15%左右下降至目前不到0.1%。因此,我们预计,未来经纪佣金率会由于经纪人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出现加速下降的趋势。

  未来3年,预计经纪人贡献的经纪利润占比将上升至20%,佣金率将下降至0.12%。尽管我们很难事先预测经纪人制度大面积实行后我国券商经纪业务市场份额上升的情况,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深圳地区经纪人业务做的较好的国信证券情况,假设我国券商未来3年经纪人贡献的经纪利润占比上升至20%,佣金率下降至0.12%,预测行业经纪业务利润情况。

点击查看大图[www.topcj.com]

    2010年,经纪人制度实行后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将达到1536.81亿元。由此可知,2008-2010年,我国经纪业务收入将分别为1098.29亿元、1244.16亿元和1536.81亿元。

点击查看大图[www.topcj.com]

    2010年,经纪人制度实行后中信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将达到120.55亿元。由此可知,2008-2010年,中信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将分别为82.28亿元、95.42亿元和120.55亿元。即09年公司基本EPS为1.58元,目前的短期熊市波动可给予13倍PE,相当于20.54元。根据9月2日公司股价19.33元,故短期给予“增持”评级。顶点财经topcj.com

查看中信证券详细信息
证券板块[板块指数:839.85 涨跌:0.23%*]
相关文章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帮助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版权所有 (C) 顶点财经 (C)Copyright 2003-2007 http://www.topcj.com All Rights Reserveds
浙ICP备06041668号 软件登记查询
页面执行时间:4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