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监管费收费标准降低 行业利好有限

2008-12-4 13:55:00 代码:601318 作者:曹恒乾 来源: 广发证券 出处: 顶点财经

    08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降低本栏目文章延时1小时推出,如需查看即时文章,请购买顶点财经摇钱术智能财经终端!马上订购摇钱术

    2008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其中:

  1、对保险公司经营的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8‰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6‰收取;其他财产险业务、人身意外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9‰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7‰收取。顶点 财经

  2、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1‰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9‰收取;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0‰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8‰收取。摇钱术智能财经终端

  3、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计划生育保险业务和农业保险业务免收保险业务监管费。其中,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受特定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业务。

  按照新的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中国人寿08年成本降低约0.6亿元,中国平安08年成本降低约0.26亿元,中国太保08年成本降低约0.2亿元,全行业08年成本降低约2亿元

    保险业务监管费是保监会为开展保险市场监督工作所收取的费用,用于保证保险监管部门必需的日常经费开支,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此后每3年重新核准一次。此次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中大多数保险业务的监管费收费标准比原先降低了0.2‰,部分保险业务的监管费被免收,对全行业而言,08年成本降低约2亿元,其中中国人寿08年成本降低约0.6亿元,中国平安08年成本降低约0.26亿元,中国太保08年成本降低约0.2亿元,对保险公司业绩影响有限。顶点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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